北京房产抵押贷款银行调查借款人的内容和方式?
发表于 2022-09-27 16:13:03 浏览:449
北京房产抵押贷款受理借款人个人经营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经营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贷前调查报告。
(1)北京房产抵押贷款调查借款人的内容:
①通过查询银行特别关注客户信息系统、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判断借款人资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具有较好的还款意愿。
②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信誉是否良好,经营是否正常。是否涉及法律纠纷、诉讼或纳人失信人员黑名单等。
③借款人收入来源是否稳定,是否具备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④对借款人拟提供的贷款抵押房产进行双人现场核实。调查借款人拟提供的抵押。房产权属证书记载事项与登记机关不动产登记簿相关内容是否一致,银行抵押物清单记载的财产范围与登记机关不动产登记簿相关内容是否一致,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调查审查审批表中或其他信贷档案中。对有共有人的抵押房产,还应审查共有人是否出具了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以第三人房产提供抵押的,房产所有人是否出具了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⑤借款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合法和有效,通过面谈了解借款人申请是否自愿、属实,贷款用途是否真实合理,是否符合银行规定。
⑥贷款申请额度、期限、成数、利率与还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⑦贷款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的,保证人是否符合银行相关规定,保证人交存的保证金是否与银行贷款余额相匹配。
(2)北京房产抵押贷款调查借款人的方式:
贷前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途径和方法。贷款人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个人经贷前调查营贷款调查由贷款经办行负责,实行双人调查和见客谈话制度。调查人对贷款资料 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