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抵押贷款对借款人的征信要求有哪些?
发表于 2022-08-19 13:27:24 浏览:496
北京房产抵押贷款对征信的要求:
① 至授信申请日24个月内,非按揭类贷款本息及贷记卡有连续3次(含)或累计6次(含)逾期记录,若含按揭类,则贷款本息有连续4次(含)或累计8次(含)逾期记录的(逾期金额小于等于1000元的不计入,无法确定逾期金额的视为超过1000元);除住房和汽车按揭外,在非实体银行机构有未结清贷款笔数大于等于3笔的(非实体银行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线上银行,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网贷公司等,同一授信额度下分笔发放的算一笔);
② 借款人或配偶最近6个月内贷款审批,信用卡审批查询征信次数小于等于15次(注:同一家金融机构因同一用途多次查询计为1次)”;如具体贷款业务办法规定于此不一致的,遵照具体办法。
③ 信用卡近6个月平均使用额度在5万元及以上,且使用额度比例达80%以上(含)。
④ 征信报告显示他行贷款本息已逾期或承兑已垫款或贷记卡,准贷记卡处于逾期状态。
⑤ 经营出现困难,员工工资给付困难或还款能力明显出现问题的;
⑥ 在金融机构授信被分类为不良的;
⑦ 被执行未履行的;
⑧ 被纳入失信名单的;
⑨ 涉诉(被告)金额超净资产5%以上且未能提供已解决的佐证材料的。
对于不同银行,即使同一个银行不同的支行,同一支行不同的银行客户经理,由于业务的熟练程度,指标的压力,风险评估的角度不同的因素,都会导致准入条件,过件率和贷款利率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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