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贷款的4大误区---北京房产抵押贷款公司
发表于 2024-06-05 09:55:27 浏览:526
当遇到大额资金短缺需要贷款时,北京房产抵押贷款是很多人的首选,但是在申请房产抵押贷款后很多借款人会很容易陷入这几大误区中,快来看看你有没有中招。
误区一:抵押后房子就不属于自己了
这个误区是很普遍的,当借款人在申请房屋抵押贷款后,就会觉得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不属于自己了,而且一旦没有按时还贷,银行就会把房子拍卖掉。
其实不然,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后,房子的使用权仍然是属于借款人的,若借款人还不上贷款,银行首先会进行催收,在逾期长且银行催收无果的情况下,银行才会考虑拍卖。
这期间大概有一年的时间,若在这期间把还款空缺补上,那么借款人就不会无家可归。
误区二:只能抵押自己名下的房产
很多人需要大额资金时,名下又没有可用于抵押的房产,就会放弃申请房屋抵押贷款,事实上,房屋抵押贷款不仅仅是只能抵押自己名下的房产。
借款人也可以抵押第三方人名下的房产,但是必须要征得第三方的同意且需要其出具同意抵押承诺书,并要求房产共有人签字,否则也是无效的。
误区三:一切房产都能做抵押贷款
很多人觉得只要正常上市交易的房子都可以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事实上银行对进行抵押的房屋都有平台自己的要求。
如果房屋的房龄过高(一般以25年房龄为分界线)或者想申请二次抵押的房屋,在有些平台是不能做房屋抵押贷款的。
误区四:房产评估价越高越好
申请房屋抵押抵款会对房屋进行评估时,房产评估价越高,审批下来的额度可能就会越高,为了得到更高的额度,很多借款人会要求评估公司把房产评估值做高。
其实这样做的风险很高,如果房屋的评估价过高,可能会被银行视为骗贷,银行很可能就会拒绝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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