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贷款风险评价?
发表于 2023-09-07 19:17:32 浏览:290
北京贷款风险评价,虽然贷款新规不强制要求贷款风险评估岗位与尽职调查岗位完全分离,但贷款人从提高风险识别能力的角度,应建立一支从事贷款风险评价的专业化队伍,并明确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价人员的职责分工,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体现制衡原则。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人员将调查结论和初步贷款意见提交审批部门,由审批部门对贷前调查报告及贷款资料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价,设置定量或定性的指标和标准,对借款人情况、还款来源、担保情况等进行审查,全面评价风险因素。风险评价隶属于贷款决策过程,是贷款全流程管理中的关键环节之一。按照风险评价的全面性、相关性原则,根据信贷业务的本质要求,凡影响到贷款按时收回的相关因素均应纳人评价范围。当然,贷款新规提出的评价角度对不同项目应多有侧重,对于某些不依赖项目本身现金流还款的项目,甚至项目本身不产生任何现金流的项目,风险评价的重点应集中在还款来源的可靠性上,如对依赖财政拨款的城市轨道交通、城市供水暖电气等项目,应重点评估当地财政的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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